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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对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深沪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休眠账户另库存放
1、休眠账户的概念
    休眠账户指证券账户余额为0、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且连续3年无证券交易的投资者A股账户(简称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资金账户(简称休眠资金账户)。
2、休眠账户在我公司柜面交易系统的另库存放
    我公司在将于2007年9月21日下午闭市后实施休眠账户另库存放、单独管理。休眠资金账户中的资金集中存放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小额休眠账户”下。
3、休眠账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沪证券交易所的另库存放
    2007年10月8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把证券市场全部的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作另库存放,同时深沪证券交易所将分别对深市休眠账户和沪市休眠账户进行退出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技术处理。
4、休眠账户激活后可以恢复使用
    2007年10月8日起,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资金账户和指定交易在我公司的沪市休眠A股账户,由我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沪市休眠A股账户、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我公司受理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后,首先在我公司柜面交易系统完成激活,然后根据该A股账户是否休眠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激活申请指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登记结算系统中激活账户并通知交易所作恢复交易权限处理,次一交易日该A股账户方可正常使用。
5、提交的材料
    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证券账户卡或资金账户卡丢失的,应按相关规定补办账户卡后再办理申请激活手续。如申请激活的账户属不合格账户,应待账户规范后方可激活。我公司办理投资者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6、办理第三方存管手续
    休眠账户激活时,我公司将按照第三方存管的要求,指导、协助投资者办理资金账户第三方存管手续。
7、重新开户
    持有休眠A股账户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办理激活手续,而在我公司任意营业部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原休眠A股账户需要申报注销。我公司为持有休眠账户的投资者新开账户不收取开户费。

二、不合格账户的规范管理
(一)不合格账户的界定
    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管理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以及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二)不合格账户规范管理
1、根据中国证监会文件精神,我公司已于2007年8月10日闭市后对部分待规范的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买入证券的措施,并将于2007年11月30日闭市后对待规范的不合格账户采取限制转托管、限制撤指定、限制存取款等控制措施。
2、对不合格A股账户中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我公司将督促投资者清空证券,按照有关要求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户系统直接注销该A股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余额付清后同时在柜面交易系统中注销。
3、根据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将于2007年11月30日收市后关闭传统银证转账业务,关闭传统人民币柜台业务(柜台存取以及票据存取)。传统人民币存取业务停止后,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将是您人民币资金存取的唯一途径。鉴于不合格账户不能上线第三方存管,为不影响您的交易和资金存取,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尽快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4、我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日后将不合格账户A股账户明细数据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监局。
5、2008年4月30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对证券公司待规范的不合格A股账户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
6、2008年7月31日前我公司可继续对这些不合格账户进行规范。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可撤销账户另库存放处理,恢复交易功能。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限期清空证券后,予以注销。
7、 2008年8月1日起,我公司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由我公司审核同意并报深圳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

三、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传达本公告内容,请各位不合格账户使用者尽快带齐证件及资信证明材料到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清理手续。因客户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以下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各位投资者可登陆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10号文,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www.chinaclear.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上海www.sse.com.cn 、深圳www.szse.cn)。
    账户规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招商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5,也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